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2023年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潮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就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下属事业单位潮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此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时间
面试资格审核定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审核部门须在资格审核前尽快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
请各位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到资格审核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个别考生因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不能使用的,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核地点
资格审核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768-2350086
四、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以上材料1-4,此外: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并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部门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以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作为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须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7.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须于招聘单位资格审核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材料。
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五、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均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一旦查实,报考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2023年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潮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主管单位 | 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岗位招聘人数 | 准考证号 | 名次 |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 潮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ZR2023001 | 1 | 20230812013 | 1 |
ZR2023001 | 1 | 20230812011 | 2 | ||
ZR2023001 | 1 | 20230812010 | 3 |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原文标题:2023年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潮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文章来源:www.chaozhou.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857578.html